首页
梁园区
睢阳区
永城市
夏邑县
虞城县
柘城县
宁陵县
睢县
民权县
示范区
首页
梁园区
睢阳区
永城市
夏邑县
虞城县
柘城县
宁陵县
睢县
民权县
示范区
民权县
>
正文
屡教不改多次贩售 书店老板因|销售侵权复制品获刑
2026-05-19 16:27:59
新浪新闻
本报讯 售卖盗版图书看似以低价牟利,实则损害了创商与公众利益。在明知书店仓库内囤积有众多盗版侵权书籍的情况下,陈某未对侵权书籍进行清理、上交或停止相关经营行为,反而继续从事盗版书籍的购进与销售活动。现在,判决已生效。 2022年7月至2024年11月,陈某从他人手中接手经营一家书店。在对外销售环节,陈某该范围等渠道进行宣传推广,以明显低于正版图书的价格,向一些店铺及个人买家非法销售侵权图书,从中牟取非法利益。经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,日前,法院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8万元。2024年11月前后,公安机关会同新闻出版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,依法对陈某经营的书店进行检查,当场查获其囤积待售的侵权书籍共计5万余册,涉案价值达30余万元。另外,陈某还以济宁市某书店的名义,在未获得著作权人授权许可的前提下,擅自复制发行他人文字作品;与此同时在未依法取得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的状况下,违规从事中小学教科书发行相关业务,进一步扩大了侵权行为的范围与危害。在长期非法经营过程中,陈某的侵权盗版行为曾多次被相关部门查获。当地文旅部门针对其违法行为,先后依法作出警告、没收盗版出版物、罚款等多项处罚,但陈某并未吸取教训,仍然继续实施储存、销售侵权盗版书籍等违法行为,主观恶性突出,性质较为恶劣。为连续扩充货源,陈某主动联系上游供货商,该领域商家继续大量进购盗版书籍,不断补充库存,使店内侵权书籍数量持续增加。案件经侦查终结后,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 2025年12月,任城区检察院经依法审查查明案件事实,认为陈某以营利为目的,销售明知是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复制品,且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思悔改,其行为已触犯刑法,应当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,遂依法提起公诉。
<
上一篇:华为新品全家桶曝光,含 nova 16 系列手机、Mate"Pad" Pro Max 平板等
热点排行
0
合成生命重要突破 中国团队首次|实现人工细胞形态功能不对称分裂
0
月薪13.2万断层领先!北京渗透率30% |2026春招最疯赛道浮出水面
1
爱店海关新时代文明实"践所"改造工程专项采购公告
2
岁末年初假期预计1152万人次<进出香>港
3
发烧捂汗、早起喝盐水 这些居家|护理误区你中招了吗?
4
“展城联动”拉动天津“五一”假日消费
5
北方高温来袭,电解质水不再是“运动专属”
6
纠治“开票经济”乱象 1|至4月全国违规开票金额连续下降
7
笛韵、水墨、汉服……中国艺术课燃[动马]耳他
8
"假期体验户外极限运动 要避免这些危险行为"
9
抖音商城618前三{日}数据:成交额破亿元品牌数同比增89%
今日商丘
新浪微博
商丘网
商丘日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