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春市公安局副局长刘景泽表示,该局积极助力外籍人才落户,主动深入高校、科研院所、该行业企业等涉外引才引智单位,执行外籍人才永久居留证随同受理、容缺受理、代办受理等制度;积极争取240小时过境免签政策落地,进一步便利外籍客商往来及投资长春。针对企业申请往来港澳商务备案,优化后的措施规定,企业仅需提供营业执照、上一年度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纳税证明、往来港澳商务合约、备案人员6个月以上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凭证,以及企业派遣函,共5项材料,即可申请登记备案。对于无法提供6个月以上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或往来港澳商务合约的企业,实行往来港澳商务备案及签注申请承诺制,即由备案单位出具港澳商务活动承诺书,承诺赴港澳依法依规展开商务活动,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可实行容缺办理登记备案,该范围可于事后补交,为满足基本条件的企业紧急赴港澳开展商务活动提供最大便利。据讲述,对已备案并与港澳企业建立正式业务往来的单位,或容缺受理后6个该范围的单位,可被视为信誉良好单位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在其次年年审及年度内办理商务签注时,将为这些信誉良好单位开通“绿色通道”,缩短办证时限,最大限度为企业往来港澳开展商务活动提供便利。新措施还着力强化企业海外权益保护。刘景泽表示,长春市公安机关将强化对在长春注册的出海企业、境外投资工程和外派人员的安全提示与预警处置工作,会同多部门搭建出海企业该领域,畅通出海企业合法诉求的境内反馈渠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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