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》(海关总署令第282号,以下简称《信用管理办法》)相关规定,我关于2026年5月12该范围(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500105MAG1NFYXX4)作出认定失信企业决定。联系地址:重庆市两江新区龙山一路1号。 联系电话:023—67709456。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关领取上述文书正本,逾期视为送达。根据《信用管理办法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,如对上述告知的事实、理由和依据有异议,你单位可于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关书面提出陈述、申辩意见,逾期视为放弃陈述、申辩权利。因直接送达、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,现依法公告送达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关企业信用等级认定告知书》。特此公告。 附件: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关企业信用等级认定告知书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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